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7018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2-13 | 有效期至: | 2027-2-12 |
农药名称: | 虫螨·茚虫威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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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8% |
茚虫威 | indoxacarb | 1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8.75-11.2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须按标签中说明使用。 2、为达到最佳防治效果,推荐在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使用。3、间隔7-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使用2-3次。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傍晚施药更有利于药效的充分发挥。5、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
产品性能 | |||
茚虫威,属噁二嗪类,通过干扰钠离子通道导致害虫中毒,随即麻痹直至僵死。虫螨腈是一种吡咯类杀虫杀螨剂,两者复配对小菜蛾等抗性害虫和大龄幼虫防效较好。本品兼有胃毒和触杀活性,施药后害虫停止取食,对作物保护效果较优越,并具有耐雨水冲刷特性。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过量误服,可导致腹泻发生。穿好防护服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在药液干燥前,请不要未穿防护衣进入防护区。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吞服,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该产品没有特殊的解毒药,误服的治疗应该控制中毒症状及临床状况。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