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2009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29 | 有效期至: | 2027-1-28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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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2-49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在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喷药,使用时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降雨前后不宜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内吸传导选择性的茎叶处理剂,在禾本科杂草和双子叶作物间有较高的选择性,对阔叶作物田的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效,用于防除大豆田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2、本品与激素类除草剂(如2,4-D、二甲四氯等)都有拮抗作用,不能混用。3、低温或长期干旱无雨或空气相对湿度低于65%时,不宜施药。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5、本品对禾本科作物敏感,喷药时应避免药液雾滴飘移到禾本科作物如玉米、水稻、小麦等田。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7、本品对水生生物、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在珍稀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如有中毒表现为头晕、恶心等症状。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携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