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7002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1-18 | 有效期至: | 2027-1-18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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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草胺 | butachlor | 9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配制成乳油、悬浮剂、可湿性粉剂等剂型使用。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施用于作物或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配制制剂时应穿长衣、长裤,戴帽子、防毒面具和手套。避免药液溅入眼内和皮肤上。操作者不可饮水、吸烟和进食。配完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的皮肤。2、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3、本品如遇着火,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4、本品发生泄漏时,用清洁的铲子收集在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回收利用,然后用水冲洗泄漏区。5、用后废弃包装物采取回收集中统一处理,不得随意胡乱丢弃。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误食:喝0.3-0.6升活性碳水,剌激咽喉,催吐2-3次,再喝含活性碳及泻药的盐水。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