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1140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2-22 | 有效期至: | 2026-12-22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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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烟嘧磺隆 | nicosulfuron | 7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3.5-5.3克/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剂使用时期为玉米3-5叶期,杂草2-4叶期,每亩兑水量为30-50升,均匀茎叶喷雾。作物对象玉米为马齿型和硬玉米品种。甜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田玉米、自留玉米种子不宜使用。初次使用的玉米种子,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磺酰脲类对玉米有选择性的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它不仅对稗草、马唐、狗尾草等禾本科杂草有很好的效果,而且对马齿苋、苋菜、蓼等阔叶草及香附子等莎草科杂草有很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安全间隔期:120天。每季节最多用1次。2.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切忌污染水源。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3.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直接接触药液,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和衣服。4. 配制药液前,先将药瓶充分摇匀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为避免药害产生,不要重复施药。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 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使用有机磷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7. 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收获。8.此药剂用在玉米以外的作物上会产生药害,施药时不要把药液洒到或流入周围的其他作物田里。9.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10.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11.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泥泞、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12.严禁用弥雾机施药,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凉爽时间进行。13.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品。14.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以避免使用其他农药时出现药害。15.严格按照标签内容及技术资料使用本剂。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2.经口误服:要催吐,无解毒剂,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和种子混合贮存。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