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1124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1-23 | 有效期至: | 2026-11-23 |
农药名称: | 氯苯胺灵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08-25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氯苯胺灵 | chlorpropham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马铃薯 | 抑制出芽 | 500-600克/1000千克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每吨贮藏马铃薯一般用制剂量500-600克,将本品逐层、均匀撒施在健康、表面干燥的马铃薯上。药剂撒施完后,将马铃薯用塑料布等不透气材料尽量密封好,以确保抑芽效果。在密封3-4天后,除去塑料布等覆盖材料,然后储藏即可。本品在马铃薯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 |
产品性能 | |||
本品抑制β-淀粉酶活性,抑制植物RNA、蛋白质合成,干扰氧化磷酸化和光合作用,破坏细胞分裂。该药可通过马铃薯表皮或芽眼吸收,在薯块内传导,可显著抑制贮存时的发芽能力。 |
注意事项 | |||
1、需使用本剂储藏的马铃薯在收获时应注意不能受到伤害,并等马铃薯伤口自然愈合后再用本品储藏(至少要在收获后15天再用本品)。2、本品在4到5个月内对储藏马铃薯有较好的抑芽效果,抑芽效果随着用药量的增加而增加。3、本品不能施用于种薯,并将处理后的商品薯与种薯隔离分开储藏。4、使用本品时,要避免药剂触及眼睛和皮肤,并戴好防护手套和口罩;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完毕后,用肥皂洗净手脸等。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对眼和皮肤有刺激作用,浓度大时轻度抑制胆碱酯酶。2、误吸时,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2、贮存时应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不能与食品、粮食、种子及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