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615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11-14 | 有效期至: | 2026-11-14 |
农药名称: | 噻呋酰胺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噻呋酰胺 | thifluzamide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0-12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发病初期施药,亩兑水50公斤,搅拌均匀后喷雾,根据病情,施药2次,施药间隔7-10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噻唑酰胺类强内吸传导性杀菌剂,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功效,持效期较长,其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真菌三羧酸循环中的琥珀酸酯脱氢酶,导致菌体死亡。对水稻纹枯病有优异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标签,并按规定使用;或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使用本农药。 2、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3、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衣物,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要妥善处理,切勿污染水域。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可烧毁或深埋,不得留做它用,不能污染环境。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避免本品接触眼睛和皮肤,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如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干净;如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症状持续,请就医。接触本品如有不适感觉或误服发生中毒,应迅速离开现场,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应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贮存;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防高温、防雨淋,轻搬轻放,确保无破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