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6139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11-14 | 有效期至: | 2026-11-14 |
农药名称: | 莎稗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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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海佳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11-13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莎稗磷 | anilofos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60-80毫升/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水稻移栽后5-10天,稻苗扎根后,稗草萌发至2叶期,每亩与5-7千克细沙土、化肥或30-40升水混匀后,均匀撒施或喷施到3-5厘米水层的稻田中,施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5天以上,勿使水层淹没稻苗心叶。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内吸性强,可防除水稻移栽田常见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如稗草(稻稗)、千金子、异型莎草等。 |
注意事项 | |||
1、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均匀施用,不得超范围使用。稗草2叶期用药时宜采用推荐的高剂量;排盐良好的盐碱地,应采用推荐的低用量,药后5天可换水排盐。2、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本剂对鱼等水生生物中等毒性,应避免其污染地表水、鱼塘和沟渠等。4、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施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并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使用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或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1、如药液溅到身上,立即用肥皂水清洗身体。如药液溅到眼睛,立即用水清洗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本剂,禁止引吐,如发现有头疼眼花、腹疼、无意识、呼吸困难、瞳孔变小、痉挛等现象,立即携带本标签把患者送医院急救。2、症状:头疼眼花、腹疼、无意识、呼吸困难、瞳孔变小、痉挛等。3治疗:应将患者置于空气新鲜处平躺并保暖,立即静脉注射2毫升阿托品硫酸盐,如有必要每隔15分钟重复一次,直到脉搏加速,嘴唇和皮肤变干、瞳孔变大。注射阿托品后,静脉注射解磷定0.5-1.0克。监测呼吸、肾脏、中枢神经和血红细胞数。禁服药品有:肾上腺素,茶碱、和氨茶碱衍生物。4、如发生中毒事故,请立即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剂易燃,应原包装置于干燥、阴凉、通风处。贮存温度宜在0~30℃,最低不低于-5℃,最高50℃。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粮食、肥料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和碰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