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126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10-20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农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
备注: | 质量分数18%。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20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400-5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杂草生长旺期进行茎叶喷雾,避免飘移药害。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降雨,请勿使用。 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内吸兼触杀型非选择性除草剂,属于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施药后短时间内可以导致植物体内氮代谢紊乱及铵的过量积累、叶绿体解体,从而光合作用受抑制,最终导致杂草死亡。活性较高、除草速度较快、杀草谱较广,对非耕地的杂草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本品遇土钝化,配制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使用本品务必做好防护措施,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更衣等。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请咨询当地农业技术部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的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 中毒急救: 1、若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若不慎接触皮肤,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 3、若溅入眼睛,立即翻开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 4、若误服,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本标签到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