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1257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10-20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农药名称: | 2,4-滴·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巴博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
备注: | 2,4-滴钠盐含量4.4%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20% |
2,4-滴 | 2,4-D | 4%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00-3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严格掌握施药时期和使用量。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1次,避开低温干旱天施药。 2.喷雾时要在无风或微风天气进行,切勿喷到或飘移到敏感作物中去,以免发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
产品性能 | |||
草铵膦是非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有一定内吸活性。2,4-滴是苯氧乙酸类激素型选择性除草剂,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性。本品能有效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对家蚕和捕食性天敌瓢虫有风险。施药时应在桑园或蚕室附近禁止使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鸟类保护区附近慎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 3.使用本药剂的喷雾器及其它器具必须专用,否则要用碱水多次冲洗,经做试验安全后再对作物使用,以防药害。 4.施用时应严格防护(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等)。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皮肤。不慎溅入眼睛,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发生误服,应及时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