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硝磺草酮登记证PD20212513-沈阳农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2513 首次批准日期: 2021-10-20 有效期至: 2026-10-19
农药名称: 硝磺草酮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水分散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沈阳农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硝磺草酮 mesotrione 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杂草 30-40克/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移栽缓苗后药土撒施一次。采用药土法每亩拌细土15公斤均匀撒施,.田间保持水层3-5厘米5-7天,水深不淹没水稻心叶,之后正常栽培管理。 2、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3、硝磺草酮对部分籼稻及其亲缘水稻品种安全性差,大面积推广使用前应先开展小范围试验;、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除草剂,硝磺草酮为 p-羟苯基丙酮酸双氧酶抑制剂,最终抑制类胡萝卜素合成。可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有效防除萤蔺、异型莎草、碎米莎草、水莎草、慈姑、泽泻、雨久花、丁香蓼、鸭舌草、陌上菜、眼子菜、狼把草、稗草、千金子等莎草科杂草、阔叶杂草和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效,剂量范围内对水稻安全。
注意事项
1、本品对部分籼稻及其亲缘水稻品种安全性较差,大面积推广前应先开展小范围试验。移栽水稻缓苗不充分勿用该药。2、请勿将本品与任何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混用或在间隔7天内使用,请勿将本品与悬浮肥料、乳油剂型的苗后茎叶处理剂混用。3、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皮肤。不慎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并送医院诊治。 如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诊治,可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无特殊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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