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125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10-20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农药名称: | 滴酸·草甘膦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玥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2% | ||
备注: | 2.4-滴钠盐2.2%;草甘膦铵盐33%。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2,4-滴 | 2,4-D | 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均匀茎叶喷雾1次。 2. 避免飘移药害;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3.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 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2,4-滴为选择性内吸性除草剂,作用机理类似吲哚乙酸。草甘膦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抑制植物体内的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两者混配可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
1. 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2. 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3. 本品对眼睛有、皮肤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皮肤,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 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5. 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能随便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 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远离火源或远离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