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2399 首次批准日期: 2021-10-20 有效期至: 2026-10-19
农药名称: 烯啶·呋虫胺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水分散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小龙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呋虫胺 dinotefuran 40%
烯啶虫胺 nitenpyram 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飞虱 10-15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稻飞虱卵孵高峰期至低龄若虫发生始盛期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烯啶虫胺与呋虫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烯啶虫胺的作用机理为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对昆虫的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呋虫胺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传递系统,使害虫引起麻痹从而发挥杀虫作用。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水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水稻的生长无不良影响。
注意事项
1. 本品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2.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 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 (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封闭蜂箱并施药关注对附近蜂的影响;如花期施药,施用农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蚕室及桑园附近禁止使用,天敌(赤眼蜂)放飞区域禁用。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干净,如仍有不适应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或其他无关人员无法接触的地方,并加锁保存。2. 必须密封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严防潮湿和日晒。3. 请勿与食品、饲料、粮食、饲料、日用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