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123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10-20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农药名称: | 甲维·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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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道麦安邦(江苏)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4%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6.3%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4.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4.5-6.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应于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 2. 使用时根据需要量现用现配,兑水后应搅拌均匀。大风天气或1小时内预计有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甘蓝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啶虫脒的复配制剂。其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为大环内酯双糖类物质,通过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啶虫脒属氯化烟酰亚胺类杀虫剂,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突触后膜的烟碱乙酰胆碱受体。该复配制剂可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和其它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对甲氨基阿维菌素和啶虫脒产生抗药性的地区不宜使用本品。3、本品对家蚕、蜜蜂、天敌赤眼蜂等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后包装物等应回收妥善处理。4、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和手套,不要迎风施药。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若沾染皮肤或进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如是甲氨基阿维菌素中毒,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为易燃品,应远离火源,贮运时应用专用工具运输,应有危险性特性说明和标志。 3、本品应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存放,上锁保管。 4、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