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扑·乙登记证PD20161410-辽宁三征化学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1410 首次批准日期: 2016-10-14 有效期至: 2026-10-14
农药名称: 扑·乙 毒性: 低毒

除草剂扑·乙登记证PD20161410-辽宁三征化学有限公司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辽宁三征化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51%
扑草净 prometryn 1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花生田 一年生杂草 110-150毫升/亩 土壤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于花生播后苗前,杂草刚萌发时,按每亩用药量对水30-50千克 ,配成药液均匀喷于地表。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结合酰胺类除草剂和三嗪类除草剂的特点,具有内吸传导的特点,通过对杂草光合作用的抑制及对核酸、蛋白质合成的影响而起到杀草作用。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施药时要量准土地面积,用药前严格按说明书使用以免影响药效或出现药害。用药前有一次降雨或浇过水有利于药效发挥。或选择雨前,雨后土壤墒情较好时施药。以提高除草效果。施药时要做到准(施药面积、施药量)、匀(施药均匀,不重、不漏) 2、本品对刚萌发的杂草防治最好。在使用时应注意防治时期,以免草龄过大,影响药效。施药宜在上午10时前及下午4时后,避免中午高温施药;更不可在大风天气施药。使用时应避免对周边作物的影响,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梁和水稻秧田对此药敏感,绝对不能使用本药 3、有机质含量低的沙质土不宜使用。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施药后,各种工具要认真清洗,妥善处理,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低毒,对眼睛、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若溅入口内,溅到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皮肤接触时,应及时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若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贮存,远离热源或水源。装卸时要轻放,运输时包装件要正立,不能与食品、饮料、食物、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存放,并加锁。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