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1320 首次批准日期: 2016-10-14 有效期至: 2026-10-14
农药名称: 吡嘧·苯噻酰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沧州润德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8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苯噻酰草胺 mefenacet 79%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杂草 35-45克/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移栽后3-7天,稗草1叶1心期前使用效果最佳。细潮土(沙)拌匀措施。2、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吡嘧磺隆、苯噻酰草胺混配而成的一种除草剂,苯噻酰草胺为酰胺类除草剂,其杀草谱主要为防治水稻田禾本科杂草,以稗草为主;吡嘧磺隆为磺酰脲类除草剂,杀草谱为防治水稻田莎草科和阔叶杂草,对禾本科杂草防效很差,二者混用杀草效果互补,扩大了杀草谱,减少单剂用量,提高了对作物的安全性,同时起到封杀杂草的效果,对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使用次数为1次。2、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流、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对藻类高毒,应注意避免对水系的污染。 4、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等;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 6、施药后应认真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7、废弃物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9、水稻施药地应尽量平整,施药时田间应有3-5厘米浅水层,保水5-7天后正常管 理。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不能排水,但水层不应淹过水稻心叶。10对阔叶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将药液飘移到阔叶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11、严重漏水田不宜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肥皂水冲洗至少15分钟。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呼吸有困难时,可采用人工呼吸。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