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110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0-10 | 有效期至: | 2026-10-10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20-24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喷雾防治,施药时应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属昆虫神经性毒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其作用机理是干扰昆虫体内神经传导,阻断神经末梢与肌肉的联系,使昆虫麻痹、拒食而死亡。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及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本产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及蜂、蚕等有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续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送医院诊治。如药液溅入眼睛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溅于皮肤:应立即用碱性肥皂洗涤。如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并请医生诊治。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