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P20210263-上海风语日化用品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10263 首次批准日期: 2021-9-29 有效期至: 2026-9-28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香蚊液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风语日化用品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1. 取出药液瓶,旋开药瓶盖,慢慢向上取出,请勿碰芯棒,一手持蚊香器,一手拿住药液瓶,把瓶口对准蚊香器内螺纹旋紧,并检查芯棒是否居中;2. 接通电源,拨通开关,指示灯亮,表示蚊香器开始工作;3. 使用时请将蚊香器置于风口处,以充分发挥其驱蚊效果;4. 通过透明窗,可以随时了解药液的消耗情况;5. 药液用完后,请先切断电源,再更换一瓶新的药液。
产品性能
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同时专门设计了配套使用的电加热器,通电后,可均匀散发药液,既卫生又方便,是理想的夏令驱蚊用品之一。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等场所使用。
注意事项
1. 仅限室内使用,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 开启门窗使用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口。 3. 请勿将电热蚊香液加热器置于运转的电风扇前。4. 使用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5. 电热蚊香液应远离火源,若长期不使用时,请将药液瓶从加热器中取出,加盖密封后置于低温阴暗处保存。防加盖密封后置于低温阴暗处保存。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若皮肤、眼睛接触到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若误食应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储存和运输时应保持阴凉通风,避免阳光直射,避免重压;2. 远离热源、火源;3. 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粮食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4. 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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