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P20210214-东阳市康家日用品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10214 首次批准日期: 2021-9-29 有效期至: 2026-9-28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香蚊液
登记证持有人: 东阳市康家日用品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3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1.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1、取出药液瓶,旋开药瓶盖,慢慢向上取出,请勿碰芯棒,一手持蚊香器,一手拿住药液瓶,把瓶口对准蚊香器内螺纹旋紧,并检查芯棒是否居中;2、接通电源,拨通开关,指示灯亮,表示蚊香器开始工作;3、使用时请将蚊香器置于风口处,以充分发挥其驱蚊效果;4、通过透明窗,可以随时了解药液的消耗情况;5、药液用完后,请先切断电源,再更换一瓶新的药液。
产品性能
本品选用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同时专门设计了配套使用的电加热器,通电后,可均匀散发药液,既卫生又方便。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等场所使用。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开启门窗使用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口。 3、请勿将电热蚊香液加热器置于运转的电风扇前。 4、使用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电热蚊香液应远离火源,若长期不使用时,请将药液瓶从加热器中取出,加盖密封后置于低温阴暗处保存。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加盖密封后置于低温阴暗处保存。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6、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勿与食物一起存放。 7、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8、对鱼、蚕有毒,蚕室内、鱼塘及其附近禁用。9.养蚕室附近禁用。 10.仅限室内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若皮肤、眼睛接触到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十五分钟并就医,若误食应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易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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