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122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9-29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农药名称: | 乙羧·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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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新乡市莱恩坪安园林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19% |
乙羧氟草醚 | fluoroglycofen-ethyl | 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均匀喷雾,应避免高温时施药。注意风向,防止药雾飘移到附近作物上造成药害。2.施药时,如遇草龄较大或者持续干旱,请酌情增加喷药量。 防除多年生杂草或进入花期的杂草应使用推荐的高剂量。3.喷药后4小时内降雨,药效会降低,可酌情补喷。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非选择性触杀型杂草茎叶处理剂,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配药时用清水配制,浑水会影响药效。现配现用,不宜久置。 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剩余药液或空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亦不可做它用。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或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