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1220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9-29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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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精草铵膦铵盐10.9%。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精草铵膦 | glufosinate-p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杂草生长期施药,每亩兑水量30-40公斤,茎叶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触杀灭生性除草剂,属于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抑制,达到除草目的,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雾在杂草上,勿使药液漂移或接触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2.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地等农林区域使用。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1.若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若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皮肤疼痛感持续,请医生诊治,并单独清洗被污染的工作服。3.若不慎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4、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