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1220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9-29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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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苏农(广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88%。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8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120-150克/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应于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如施药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应酌情补喷。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绿色部分吸收并迅速传导至植株各部位,将其连根杀死,可防除非耕地一年生、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本品必须在杂草出苗后作茎叶喷雾处理,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 稀释时需用清水,否则会影响药效。3.避免与碱性农药或物质混用。4. 应选择晴天施药,施药后五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5.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地等农林区域使用。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呕吐、多汗、胸闷、视物模糊、无力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尚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