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120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9-29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农药名称: | 乙氧氟草醚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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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张掖市大弓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氧氟草醚 | oxyfluorfen | 24%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5-20毫升/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水稻移栽后5-7天,施药时保持3-5cm浅水层,以推荐剂量混药土均匀撒施一次。2.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3.施药过早、苗小、苗弱或者施药期间高温均易造成药害;勿超剂量使用,避免药害。 4.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二苯醚类触杀型除草剂,在有光的情况下发挥杀草作用。乙氧氟草醚是原卟啉原氧化酶抑制剂,主要通过叶片(尤其是嫩叶)进行吸收,根部吸收较少,传导作用微弱。能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阔叶杂草、莎草及稗草、鸭舌草、陌上菜、异型莎草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本品为触杀型,施药剂量要准确,施药应均匀,施药后遇暴雨应注意排水,保持浅水层,以免伤害作物。3.稻苗高度应在20厘米以上,秧龄在30天以上的壮秧,气温在20℃以上使用。4.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穿戴防护用品、护目镜,防止皮肤、眼睛和粘膜接触和吸入药土;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饮水等。5.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各种工具要注意清洗。6.包装物及清洗后的污水和废药液应妥善处理,不得作他用或随地丢弃,以免污染水源。7.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如药物溅到皮肤和衣物上,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若误服,灌水,不可催吐,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为易燃液体,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 2.装卸、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热源或火源。 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