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118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9-29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5-7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2. 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1次。请在傍晚前后使用,务必喷匀喷透。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左右降雨,请勿施药,用药4小时后遇雨,不影响药效。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经微生物发酵产生的抗生素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兼具熏蒸作用,能刺激昆虫神经肌肉系统释放γ-氨基丁酸,对昆虫的神经传导产生抑制作用,昆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 |
注意事项 | |||
1. 本品对蜜蜂剧毒,养蜂地区及(周围)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在赤眼蜂、七星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 在鱼和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 应避免药剂污染水体,残液严禁倒入河中,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产生。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8. 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9.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治疗。5.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昏迷患者不能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在抢救过程中禁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 本品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2. 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 不得与食品、种子、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