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118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9-29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农药名称: | 联苯·噻虫胺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蕴农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3-08-21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 | ||
备注: | 2023年8月21日,增加甘蓝黄条跳甲。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联苯菊酯 | bifenthrin | 1% |
噻虫胺 | clothianidin | 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黄条跳甲 | 1800-2250克/亩 | 撒施 |
韭菜 | 韭蛆 | 1500-2000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于韭菜韭蛆发生初期均匀撒施,施药后覆土。2.于甘蓝移栽前拌土撒施于种植沟内,覆土。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韭菜每季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14天。甘蓝每季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两种不同作用机理的有效成分联苯菊酯和噻虫胺二元复配的杀虫剂。联苯菊酯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杀螨剂。噻虫胺是新型氯代烟碱类杀虫剂,二者混配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的作用,两者复配可用于防治韭菜韭蛆、甘蓝黄条跳甲。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和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施药后应立即覆土,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4.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5.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本品不可与其他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8.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用药时或用药后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4.运输时防雨防潮,装卸时轻卸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