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6114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9-13 | 有效期至: | 2026-9-13 |
农药名称: | 2甲·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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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铵盐 | glyphosate ammonium | 75% |
2甲4氯钠 | MCPA-sodium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90-150克/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适宜施药时期:在杂草出齐后至生长旺期施药一次,施药时应均匀、周到,杂草密度高、植株大时应选择大剂量。每亩用药液量40公斤。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是由草甘膦铵盐和2甲4氯钠复配而成的灭生性除草剂,能有效防除单子叶和双子叶、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2、首次使用本品,应在农技推广部门指导下进行。3、温暖晴天施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4、施药时应戴面具、手套及防护用具,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立即用肥皂水洗手、脸等。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避免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翻耕等。9、用清水稀释药剂,否则会降低药效。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轻微刺激。急救措施:1.如不慎溅入眼睛或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或不适感觉,请医生治疗;2.误吸应立即将病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3.误服请携带标签送医院诊治,不要自行引吐。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