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P201600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8-30 | 有效期至: | 2026-8-30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神狮日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9% | ||
备注: | 2023年7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福建省晋江市罗山华隆蚊香制品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四氟苯菊酯 | transfluthrin | 0.9%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旋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2、将蚊香液装入驱蚊器内。3、将驱蚊器插上电源,指示灯亮即表示正常工作,4、用毕切断电源。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以四氟苯菊酯为原料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 |
注意事项 | |||
1、勿让儿童接触和玩耍,远离儿童,勿与食品一起存放。使用时注意通风。 2、仅用于室内;对蚕鱼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3、药液不可吞服。如误食,应即就医。 4、使用时药瓶不要倾斜,以免药液溢出,如接触药液后应即用肥皂水冲洗 5、勿近火源,贮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 6、过敏者禁用,使用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若有误食,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不能催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如接触药液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防潮、防湿、避光贮存,置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