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6109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8-30 | 有效期至: | 2026-8-30 |
农药名称: | 稻瘟酰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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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恒田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1-02-05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稻瘟酰胺 | fenoxanil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在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开始施药,间隔7-14天,施药2-3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 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苯氧酰胺类杀菌剂,抑制小柱孢酮脱氢酶的活性,从而抑制稻瘟病菌黑色素形成。 |
注意事项 | |||
1. 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 本品对鱼类、大型溞、赤眼蜂毒性高,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皮肤、头发、指甲等,严重时立即就医。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立即就医。中毒急救:本品尚无解毒剂,若误服,应先通过洗胃或引吐来排出摄入的物质,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严防潮湿和日晒,药剂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避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