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6103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8-30 | 有效期至: | 2026-8-30 |
农药名称: | 吡嘧·苯噻酰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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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祥霖美丰生物科技(淮安)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19-12-27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苯噻酰草胺 | mefenacet | 70.5% |
吡嘧磺隆 | pyrazosulfuron-ethyl | 4.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30-60克/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水稻抛秧后5-7天(水稻返青后)使用。2、采用药土法施药,每亩制剂用药量拌细砂土或尿素10-15千克,施药前田间应保持3-5厘米浅水层,施药后(不能向外排水,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保持此水层5-7天后转正常田间管理。 3、施药后,田间水层不能淹没稻苗心叶,以免造成药害。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水稻抛秧田一次性除草剂,能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牛毛毡、鸭舌草、眼子菜、四叶萍、矮慈菇、狼把草、丁香蓼、三棱草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对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
1、本药剂在漏水田、沙质田及盐碱田药效降低。 2、应防止药剂与其它植物接触,更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荸荠田、鱼塘,以免产生药害。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开启包装袋时应穿必要的防护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尽量避免皮肤与农药接触及吸入粉尘。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只要不大量摄入,不可能有全身毒性。对眼睛、皮肤、呼吸道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安全运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