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116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8-25 | 有效期至: | 2026-8-24 |
农药名称: | 2甲·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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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眉山金广地作物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2.6% | ||
备注: | 2甲4氯钠含量5%;草甘膦铵盐含量75%。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四川金广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68.1% |
2甲4氯 | MCPA | 4.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100-150 克/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采用茎叶喷雾法,喷雾均匀周到,切勿漏喷影响防效;该药剂为灭生用除草剂,请选择无风天气施药,以免药液漂移对周边农作物造成药害。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使用标准:每季作物施药一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是由2甲4氯钠和草甘膦铵盐混配而成的除草剂,兼具选择性和灭生性除草剂特点,内吸性强,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强,可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外观为白色颗粒状固体,无刺激性气味。 |
注意事项 | |||
1.配药和施药时,工作人员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2.施药时避免药剂飘移到邻近作物田。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器具应用清水和适当洗涤剂清洗,勿将清洗废液和空包装物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水域,以免污染水源。4.本品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施药后5天禁止割草、放牧和翻地。6. 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未用完的制剂应保存在原包装内,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8. 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眼睛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不慎吸入:立即脱离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仍有不适去医院就医。误服:对清醒者立即催吐,并携带产品标签送医院就诊。若摄入量大,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