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精草铵膦铵盐登记证PD20211657-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657 首次批准日期: 2021-8-25 有效期至: 2026-8-24
农药名称: 精草铵膦铵盐 毒性: 低毒

除草剂精草铵膦铵盐登记证PD20211657-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可溶液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精草铵膦铵盐21.9%。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精草铵膦 glufosinate-p 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杂草 125-20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每亩兑水30-50公斤,均匀茎叶喷雾1次,避免药液飘移药害。2.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稳定的均相液体,具有一定的还原性,含有内吸兼触杀型非选择性除草剂精草铵膦。它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抑制,达到除草目的,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 本品遇土钝化,配置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避免与具有中等以上氧化性物质接触或混合。 2. 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蜂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 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用地区域扩大范围使用。避免飘移药害。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眼睛溅入药液,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误服,立即催吐,但勿给已昏迷的患者经口喂任何东西或引吐。并带标签送医诊治,进行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避光、干燥、通风、防雨处并加锁。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包装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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