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铵膦登记证PD20211667-乐山新路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667 首次批准日期: 2021-8-25 有效期至: 2026-8-24
农药名称: 草铵膦 毒性: 低毒

除草剂草铵膦登记证PD20211667-乐山新路化工有限公司

剂型: 可溶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乐山新路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8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铵膦 glufosinate-ammonium 8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杂草 80-120克/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杂草生长旺盛时期施药,若杂草数量大且草龄较大,应选用高剂量。 2.大风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使用注意避免飘移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兼触杀型非选择性除草剂。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施药,可使生长过程中的杂草茎叶枯死,药液接触土壤后快速分解,无土壤活性。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到本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喷雾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在杂草上,勿使药液漂移或接触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4.药剂进入土壤后即失去活性,因此本品对后茬作物不会产生影响。5.施药后4小时内遇大雨,对药效有影响,应选择晴天施药,施药后3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时,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小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应立即催吐,并携带标签及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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