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1166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8-25 | 有效期至: | 2026-8-24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乐山新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8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80-120克/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时期施药,若杂草数量大且草龄较大,应选用高剂量。 2.大风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使用注意避免飘移药害。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内吸兼触杀型非选择性除草剂。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施药,可使生长过程中的杂草茎叶枯死,药液接触土壤后快速分解,无土壤活性。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到本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喷雾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在杂草上,勿使药液漂移或接触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4.药剂进入土壤后即失去活性,因此本品对后茬作物不会产生影响。5.施药后4小时内遇大雨,对药效有影响,应选择晴天施药,施药后3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时,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小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应立即催吐,并携带标签及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