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1155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8-25 | 有效期至: | 2026-8-24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噻虫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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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8% |
噻虫胺 | clothianidin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韭菜 | 韭蛆 | 80-100毫升/亩 | 灌根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韭菜韭蛆发生初期灌根施药1次。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1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傍晚施药更有利于药效充分发挥。 |
产品性能 | |||
本品由虫螨腈和噻虫胺复配而成。虫螨腈为新型吡咯类杀虫剂,作用于昆虫体内细胞的线粒体上,主要抑制二磷酸腺苷(ADP)向三磷酸腺苷(ATP)的转化;噻虫胺是新烟碱类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二者复配灌根使用对韭菜韭蛆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和皮肤,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4、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6、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等。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