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86145-4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6-8-15 | |
农药名称: | 磷化铝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济宁圣城化工实验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磷化铝 | aluminium phosphide | 8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洞穴 | 室外啮齿动物 | 根据洞穴大小而定 | 密闭熏蒸 |
种子 | 储粮害虫 | 7-24克/吨 | 密闭熏蒸 |
空间 | 多种害虫 | 2.4-9.4克/立方米 | 密闭熏蒸 |
粮食 | 储粮害虫 | 7-24克/吨 | 密闭熏蒸 |
货物 | 仓储害虫 | 12-24克/吨 | 密闭熏蒸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药采用分层、多点、均匀布置的方法。上层施药量为总药量的2/3,中层施药量为总药量的1/3。包装粮施药,将药片分为10-20克小包,散装粮中层施药可采用探管。探管用药每管一般不超过20克。施药点距和深度均为1-1.5米。2.密闭时间:随温度高低而定,一般在7天以上。熏蒸完毕,需散气10天以上,经检验无磷化氢存在时,方可进入施药现场。3.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 |
产品性能 | |||
磷化铝原药外观为灰绿色粉末,属于遇湿易燃物品,含量≥85%。可用于熏杀粮食、种子、货物、空间中的多种仓储害虫。其作用机制是:磷化铝遇湿(空气中水分等)分解出剧毒的磷化氢气体(磷化氢气体具有大蒜味,比重1.183),磷化氢通过昆虫的呼吸系统进入虫体,作用于细胞线粒体的呼吸链和细胞色素氧化酶,抑制昆虫的正常呼吸而使其致死。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人畜剧毒,应避免吸入体内。接触药品时,不得吸烟及吃食物。施药及储存场所严禁无关人员、儿童及家禽、牲畜进入,严禁明火。2.施药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及橡胶手套,操作要迅速、准确,处理完毕后必须洗净手脸。3.施药时不得集中投药,以免发生燃烧(磷化氢爆炸极限为26毫克/升 25℃)。4.熏蒸场所不准使用明火,一旦着火,用干砂盖灭或用干粉灭火器喷灭,严禁用水浇。禁止使用酸碱、泡沫灭火剂。5.检查有无磷化氢存在,可用0.05M硝酸银试纸做显色反应试验,根据试纸变色程度判断有无毒气或浓度大小。6.吸附剂及磷化铝残渣,按相关规定处置。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产品采用内外双层包装,打开包装后没有使用完的产品,应注意双层密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胸闷、恶心、眩晕、无力、肌肉震颤、呼吸困难等。若出现上述症状,立即停止工作,脱去被污染衣物,到空气新鲜处,并及时送医院治疗。2.根据症状对症治疗。应注意保护心、肝脏。中毒者应禁食奶类、油类及酒类食物。3.皮肤接触或眼睛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中毒急救电话:0532-838890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操的库房,严禁受潮、雨淋、高温和日晒,远离明火、热源,严禁与酸类及其他化学品接触。2.严禁儿童接触药品。远离水源及其它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4.储运时轻装轻放,防止包装损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