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1125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8-6 | 有效期至: | 2026-8-5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二甲胺盐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贵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
备注: | 草甘膦二甲铵盐44%。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药的最佳时期为非耕地杂草的生长旺盛期。2.选择晴好天气,按用药量、使用方法、根据杂草的株高,调节喷头高度,茎叶均匀喷雾,以免产生药害。3.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喷补。4.注意事项:避免飘移药害。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抑制植物体内的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氯酯的转化,使蛋白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可有效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作物田。2.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以免降低药效。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4.本品对鸟类、家蚕有毒,禁止在鸟类保护区附近使用,施药后应采取适当的驱鸟措施,禁止在蚕室及桑园附近使用,不可使用最外围桑树上的叶片饲喂家蚕。5.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田。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若摄入量大,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要防潮防晒;4.装卸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