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N10-91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6-7-31 |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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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农药业(广东)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2022年02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广农制药(广州)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草胺 | butachlor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田 | 牛毛草 | 100-170毫升/亩 | 喷雾,毒土 |
水稻田 | 稗草 | 100-170毫升/亩 | 喷雾,毒土 |
水稻田 | 鸭舌草 | 100-170毫升/亩 | 喷雾,毒土 |
使用技术要求 | |||
1、药后保水2-3厘米,5-7天后恢复正常田间管理。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剂一次。 |
产品性能 | |||
本剂是一种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稻田一年生禾本科、莎草科杂草及某些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
1、请勿随意加大药量,混药、施药务必均匀。2、沙质渗漏、雾水未干或刮风下雨不宜施药,施药后若下大雨,要及时排水,避免水层淹没秧苗生长点,以免产生药害。3、本剂对鱼有毒,要避免药液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使用本剂时应严格遵守农药的安全使用操作规程。2、皮肤或眼睛接触该药液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眼睛不少于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本剂易燃,应远离火种。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切勿与食品、饮料等其他商品贮存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