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6094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7-27 | 有效期至: | 2026-7-27 |
农药名称: | 2,4-滴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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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常丰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6%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2,4-滴 | 2,4-D | 9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苯氧羧酸类除草剂。白色粉末,熔点138℃,微溶于水和油类,可溶于液碱和醇中,遇酸稳定,遇碱分解。对热、光稳定,不吸湿,有腐蚀性。制剂产品可用于小麦等作物,防除阔叶杂草。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开启包装物时戴好防护手套,用剪刀剪开打包的线头,抽开即可。包装物应专用并回收,不得随意丢弃或挪作它用,或与环保部门联系,进行焚烧处理。2.本品包装物发生泄漏时,可用扫帚小心扫起,去除机械杂质后使用。3.使用本品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用本品加工制剂时,应戴好防护用品,防止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本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使用时注意做好防护。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为腹痛、腹泻、头痛、恶心、呕吐、神智不清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应漱口中,用水冲服活性炭浆催吐,并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本品应与氧化剂、碱类分开存放。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