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1075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7-25 | 有效期至: | 2026-7-25 |
农药名称: | 丙溴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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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19-09-25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2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丙溴磷 | profenofos | 72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盲蝽蟓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二化螟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1-2龄幼虫期,盲蝽蟓低龄若虫期兑水喷雾,每亩用水40-50公斤,均匀喷雾。2、尽量不要在烈日下施药,宜在傍晚前施药。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渗透作用,无内吸性作用,可用于水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棉花盲蝽蟓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请保护,不可污染池塘等水域,不可污染蜜源植物。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器械不可在河塘等水域清洗。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本品不宜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施药期间严禁饮食或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5、本品对苜蓿、瓜豆类、十字花科蔬菜、核桃花期和高粱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6、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7、使用后,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应集中销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行走不稳、腹疼、腹泻、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称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作解毒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