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1072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7-11 | 有效期至: | 2026-7-11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威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2%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30-45克/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50-75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掌握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和二化螟卵孵盛期至2龄幼虫高峰期,按每亩制剂用量兑水40-75公斤用药,均匀透彻喷雾。2、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烟草和其他作物上。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天气,请勿施药。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5、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一季最多使用2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由阿维菌素与毒死蜱复配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具有较强的熏蒸作用,无内吸性,对叶片有一定的渗透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和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为有机磷类和生物源类农药复配,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用。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开花植物花期用药,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蜂群、蚕室和桑园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是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例如:穿戴防护服、佩戴手套与口罩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或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本品不可和碱性物质混用。6、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早期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癫痫样抽搐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不慎吸入:应迅速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就医。误食:立即引吐或洗胃。携带本标签立即就医。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如以有机磷中毒为主,治疗药剂为阿托品或解磷定。[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