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91109-5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6-7-10 | |
农药名称: | 速灭威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速灭威 | metolcarb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叶蝉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飞虱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使用本品于飞虱、叶蝉卵孵盛期或若虫高峰期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击倒力较强,对水稻飞虱、叶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南方为14天,北方为2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前、后10天不可使用敌稗。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用口服或肌肉注射阿托品,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避免污染水源。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