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110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7-2 | 有效期至: | 2026-7-1 |
农药名称: | 甲维·虱螨脲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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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野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8% |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1.8% |
虱螨脲 | lufenuron | 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10-1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甘蓝小菜蛾幼虫盛发期喷雾1次,喷雾要均匀周到。2、大风天气、雨天或预计1小时下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作物上的采收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虱螨脲与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的复配制剂,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触杀作用,对作物安全,持效期较长,对防治甘蓝小菜蛾具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护目镜,胶鞋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6、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 2、对眼睛有刺激性,眼睛接触:立即分开眼睑,用清水冲洗眼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再请医生诊治。 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5、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