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110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7-2 | 有效期至: | 2026-7-1 |
农药名称: | 噻虫胺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大农药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噻虫胺 | clothianidin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蔗 | 蔗螟 | 360-420克/亩 | 撒施 |
甘蔗 | 蔗龟 | 360-420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新植蔗在开沟、下种后带状施药于种植沟中,然后盖土,宿根蔗在收获后5-15天带状沟中施药,然后盖土。制剂使用量300-420克/亩,每季最多使用1次。需要拌土; 2、每季在移栽时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甘蔗成熟收获期。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烟碱类杀虫剂,是通过作用于昆虫神经传递系统和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的杀虫剂,可以快速被植物吸收并广泛分布于作物体内。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甘蔗蔗龟、蔗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施用时应严格穿戴防护措施,不得外露皮肤,严禁吸烟及饮食;施用后及时清洗身体、用过的器具和污染的衣物,废液禁止排入河塘等水域;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使用时需做好防护措施。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使用时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及其废液污染水源地。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不慎接触到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皮肤或眼睛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病人停止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误服后未经医生允许,切勿催吐,如病人可吞咽,可适量饮水。中毒后,应立即携标签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