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109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6-11 | 有效期至: | 2026-6-10 |
农药名称: | 氟吡·氟磺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齐齐哈尔盛泽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4%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11.8% |
高效氟吡甲禾灵 | haloxyfop-P-methyl | 2.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春大豆苗后,杂草出齐,2~6叶期,每亩用药时兑水20~30公斤,均匀茎叶喷雾。 2)本品每季节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春大豆田选择性除草剂,苗后茎叶喷雾处理,能有效防除大豆田中多种一年生杂草,如:苋菜、反枝苋、马唐、狗尾草、牛筋草、稗草、苘麻、藜、蓼、苍耳、龙葵、谷莠子、野燕麦、苍耳、鸭跖草、刺儿菜、苣卖菜等。推荐剂量下对大豆安全。 |
注意事项 | |||
1)请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严格按要求剂量用药,勿超量使用。2)在干旱等不良条件下使用本药剂,大豆叶片有时会产生褐色斑点、皱缩等轻微药害症状,一般一周后可恢复,新生叶片均正常,不影响大豆后期 的生长发育。3)本品中氟磺胺草醚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甜菜、亚麻、高粱等,均有不同程度药害。4)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若附近有桑园,将最外围桑树设置为隔离带,桑叶不能用于饲喂家蚕。7)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护,穿长袖衣裤,配戴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等;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等;施药后立即洗干净手脸等裸露部位。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 ①.对眼睛有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若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②.如不慎接触皮肤,脱除受污染的衣服,并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③.误吸:移至空气清新地方。④.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应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储运温度在0℃以上。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热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3)运输时,容器间避免发生碰撞,防雨防潮;装卸时,轻卸轻放,切勿倒置。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