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044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4 | 有效期至: | 2026-6-9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星火农业技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5% |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星火农业技术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7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在水稻稻瘟病发生前或发生初期喷雾施用,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具有较强内吸性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专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喷药后能迅速被水稻茎、叶吸收,并输送到根及稻株未着药部位,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抗冲刷力较强,喷药一小时后遇雨不需补喷,对水稻稻瘟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2、本品 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开启包装时应选择在无风的条件下,注意药剂不要散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4、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无特效解毒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必要时请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