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607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5-23 | 有效期至: | 2026-5-23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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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绩溪县庆丰天鹰生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0克/升 | ||
备注: | 2022年09月03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国欣诺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24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16.7-33.4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应于小菜蛾发生初期施药。全株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应停止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新型吡咯类化合物,具有胃毒及触杀作用。在叶面渗透性强,有一定的内吸作用。使用推荐剂量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2、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大型溞、鱼类和家蚕剧毒,对鸟类和蜜蜂高毒。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和桑园、蚕室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本品。禁止在荷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认真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液不要污染水及水源。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用过的容器不能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过量误服,可导致腹泻发生。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本品无特殊的解毒药,催吐只能在专业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保持装有药液的容器密封。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