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6071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5-23 | 有效期至: | 2026-5-23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220-2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和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时田间保持5-7厘米左右的水层。2.正午高温时段、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大棚瓜类、烟草及莴苣苗期敏感,请慎用。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5.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持效期长。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鸟类和家蚕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鸟类保护地区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进食,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杀虫剂轮换使用。7.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8.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污染或眼睛溅入,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皮肤上的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如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携带本标签送医就诊,急救措施: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贮存在通风良好、阴凉干燥处。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得与食物、粮食、饮料、饲料混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