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6068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5-20 | 有效期至: | 2026-5-20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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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绿丰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25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8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使用时期:大豆1~3片复叶期,阔叶杂草2~4叶期。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氟磺胺草醚是选择性除草剂,它是原卟啉原氧化酶抑制剂,被植物根和叶吸收,在韧皮部中局部传导。可用于防除春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玉米、油菜、亚麻、豌豆、菜豆、马铃薯、瓜类和蔬菜、高粱、谷子、向日葵和苜蓿、水稻、甜菜、花生、烟草等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敏感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4)间套种或混种有其他作物的大豆田,不能使用本品。5)在干旱、低温或低洼易涝地,当大豆生长不良时,勿用本品。6)使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再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8)本品对藻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9)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等。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 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误 服:应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专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