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6052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4-26 | 有效期至: | 2026-4-26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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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圣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20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300-5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均匀茎叶喷雾。2.施药时注意防止药雾飘移到非目标植物上造成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触杀、非选择性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酶抑制剂,兼具内吸作用,施用后,使植物体内铵离子积累,抑制光合作用,可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
1.配药时用清水配制,浑水会影响药效,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2.本品对赤眼蜂有风险,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3.使用本品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颤抖、意识紊乱,推迟几小时后开始抽筋,腹部绞痛,肠胃不适,发高烧,呼吸困难,心博徐缓等。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本标签到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禁用阿托品。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