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541 首次批准日期: 2016-4-26 有效期至: 2026-4-26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可溶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6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杂草 100-150克/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将本剂稀释后,均匀定向喷雾于杂草叶面上。2、一般杂草喷药后7—10天开始见效。3、用清水稀释,勿用浊水稀释,以免减低活性,药效降低。4、天气干燥,杂草枯萎,请酌情增加用量;喷药后3—4小时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5、药液勿喷到作物,以免药害。每季用药1—2次。
产品性能
本剂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必须穿戴防护衣或使用保护设施。2、施药后用清水及肥皂彻底清洗脸及其他裸露部位。3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或衣物,避免吸入雾液;工作时不要饮食,饮水或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4、废弃该产品避免药液直接喷洒于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集中处清洗施药器具,处理废弃物时不要污染水体或水源。5、用过的容器勿挪作他用,或埋藏,或焚烧,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药液接触皮肤,用大量的肥皂和清水清洗皮肤表面,如有刺激发生,携此标签请医生医治。2、不慎药液接触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发生,携此标签请医生医治。3、不慎误食或吞服药液,勿引吐,携此标签立即就医,无特殊解毒药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远离火种、热源。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同贮同运。3、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