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1043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4-21 | 有效期至: | 2026-4-21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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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众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苯醚甲环唑 | difenoconazole | 15% |
丙环唑 | propiconazol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掌握在于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施药,视病害发生情况间隔7-14天再施1次药,可连续用药2-3次。每亩兑水40-50公斤,搅拌后均匀喷雾,施药时田间保持5-7厘米洪水层。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防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与丙环唑混配而成的农用杀菌剂,对预防和治疗水稻纹枯病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2、本品勿与强碱性物质混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本品对鱼及家蚕有毒,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水稻养鱼田慎用,及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杀菌剂轮换使用。7、孕妇与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若发生中毒现象,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本产品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