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甘膦异丙胺盐登记证PD20110415-眉山金广地作物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415 首次批准日期: 2011-4-15 有效期至: 2026-4-15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低毒

除草剂草甘膦异丙胺盐登记证PD20110415-眉山金广地作物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眉山金广地作物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四川金广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柑橘园 杂草 183-366毫升/亩 定向茎叶喷雾
茶园 杂草 183-366毫升/亩 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杂草出齐后处于生长旺盛期,多在5-7叶期,对水茎叶喷雾,一般选择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2、本品为非选择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对多种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和灌木均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严格按照说明使用,不可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或加大用药量,以免造成药害。2、一般除草在喷药后7-10天开始见效,喷药后3-4小时下雨,药效可能减低。施药后4小时遇大雨,应补喷。3、施用草甘膦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4、草甘膦是茎叶除草剂,遇土壤易产生“钝化”,失去活性,配制时不能用浑浊水和进水。5、天气炎热干燥,杂草枯萎,应使用的批准登记高剂量。6、草甘膦不宜与取代脲类、三氮苯类、百草枯等其他除草剂混用,以免降低活性。7、本剂对金属有腐蚀性。贮存与使用尽量用塑料容器。8、避免触及眼睛、皮肤和衣服;使用后彻底清洗暴露部分。操作中戴眼罩、手套、穿防护服。防护服或防护器械最好专用,否则需彻底清洗干净。9、及时清理泄漏或溢出物污染的地面,防止本品污染排水管道、水沟等。处理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10、容器洗净后将之焚毁或埋藏与地下,回收或再利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水施药器具。1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12、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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